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大力整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特别是《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的出台,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配套起来,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五年间,各级党组织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亮剑“带病提拔”,准确识别、坚决挡住“带病”干部,努力将干部“带病提拔”发生率降到最低,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落实责任强担当
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各地各部门细化、压实选拔任用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构筑起坚固防火墙。陕西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提名责任、考察责任、任用责任等;辽宁注重强化党委在动议环节的甄别筛选责任、民主推荐环节的择优把关责任和党委书记在人选报送环节的第一责任;山东郯城县明确监督执纪部门认定干部“病情”的责任……责任融入选人用人全过程。
实行签字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普遍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意见上签字制度。大家反映,这是一个有效、管用的好办法,“签字”方式虽简单,但签下的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承诺,一把手的责任更大了,推荐人选时更谨慎了。
以考核促落实,责任追究压阵。各地在考核评价有关领导干部时,注重把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倒查机制,让问责之剑具有震慑力。内蒙古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纳入年度考核范围,要求盟市厅局党委(党组)书记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时将防止“带病提拔”作为必述内容;福建制定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办法,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都如实记录在案;四川建立干部选任环环把关、全程“放下”和全程问责机制,对出现人选不优、表现不良等情形的,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对干部“带病提拔”实行责任倒查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例。
用人者肩上有责任,选人者心中有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正明显增强。一位组工干部感慨:“有责任这把尚方宝剑悬着,现在,领导干部的自觉性增强了,敢于坚持原则的人也多了,没人愿触红线了,选人用人风气越来越清朗了!”
平时功夫辨纤毫
每到周二,浙江杭州萧山区的镇街都会活跃着一群特殊的身影,他们是萧山区委组织部的干部。近年来,萧山区将“拉家常”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手段,通过固定日期走访干部,倾听群众评价,有效将“带病”干部发现出来。
防病先识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全面真实了解干部是基础。各级党组织坚持把知人识人的功夫下在平时,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全方位立体识别干部,不断提升“体检”“问诊”水准,做到提人知情、提情知人,及时“筛”出了不少“带病”干部。
——近距离接触干部和经常性谈心谈话,改变了过去“平时少考、用时急考”的现象,增加了对干部的广泛了解。青海开展县委书记人选无任用推荐考察,从平时发现好干部;厦门每年确定干部走访计划,在日常走访中了解干部;杭州通过旁听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个人情况;黑龙江规定每年至少与市(地)、省直、省属高校、企业班子成员谈话一次,每两年与所有省管干部谈话一次。
——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和群众口碑、德才表现等,成为发现问题、辨别干部优劣的重要依据。湖北襄阳市通过专项考察,及时掌握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关头、关键时刻的表现;山西大同市、江西宁都县结合开展平时考核、任职考察、民主生活会等工作,深入到干部的工作单位、居民小区去听真言、摸实情,注重从干部平时表现、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江苏等地出台干部德的考核办法,通过个人陈述承诺、正向反向测评、专项调查等措施考德。
——经常性的分析研判破解了不选任不研判、一次研判管长久问题,提升了会诊辨析的精准度。河北、安徽等地明确,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可采取常规、专项、定期等形式研判;广东要求一把手带头掌握干部信息、带头参与分析研判,以此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主动接触干部、深入了解干部,履行好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主体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在干部监督信息整合中的应用,防止了信息孤岛化、碎片化、闲置化,实现了对干部的准确甄别、评价。多地运用大数据思维,建立分析研判数据平台,通过横向、纵向的全景动态分析,研判干部是否存在“病症”。各地组织部门还普遍建立了与巡视、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掌握干部的动态情况。
全程严防堵“病源”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慎举,慎举在核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不仅注重平时功,打牢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更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启动后全程“戒严”,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让“带病”干部无缝可钻。
动议程序是干部选任最初始最关键的环节。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从规范动议主体职责权限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措施入手,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起点隔住了“病源”。
权责分明,把准了“动与不动”时机。青岛、广西钦州市规定,在领导职位空缺、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班子不团结影响较坏、年度考核较差等情况下,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重庆、甘肃等地为违规动议划定“红线”,避免临时动议、随意动议;湖北鄂州市、贵州福泉市建立推荐干部实名制,规定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推荐人选时必须署名,坚持“谁推荐谁负责”。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地在动议提名环节坚持把发扬民主与集体把关有机结合起来,扩大沟通酝酿范围,充分考虑不同意见,防止“带病”干部成为提名人选。河南调整干部实行“三听两酝酿”,即注意听取单位党委(党组)意见、分管副省级领导和省委常委意见、纪委意见,“五人小组”会议酝酿、省委常委酝酿;河北黄骅市采取市委“五人小组”、乡镇科局等用人单位一把手和分管市领导的集体动议方式。
如果说动议审查扣好了干部选任“第一颗扣子”,那么任前把关则是对拟任人选的进一步筛查,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再添一道铁闸。
——改进任前考察,用真问实听让干部考察无死角。重庆、广西来宾市、江西赣县等地实行干部考察进农村、进社区、进现场,确保考察“真准实”;杭州专门建立干部考察人员库,定期开展培训,提升考察工作水平;内蒙古开鲁县组织考察组人员签订《干部考察人员承诺书》,严肃考察工作纪律,营造讲真话的氛围;新疆且末县对考察对象的上级领导、身边同事、服务对象等5类人员进行追溯谈话。
——“凡提四必”成为识别干部的“透视机”和“诊断器”。各地坚持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切实防止“带病提拔”。中组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在2015年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
——审核关口前移,进一步提早挡住了“带病干部”。不少地方实行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对动议酝酿时纳入考虑范围的有关人选,提前审核其相关情况。2015年6月,江西1名动议对象因档案中有关信息涉嫌造假,在动议环节直接被取消提名资格;四川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提前沟通,对近5年信访举报情况提前掌握,信访有问题或没有正式结论的坚决不启动动议程序;云南昆明市对考察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让“带病”干部没有市场、选拔出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必能推动“中国号”巨轮乘风破浪,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加速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