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人函〔2018〕303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证照数字化管理目标,我省将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电子注册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注册证书的启用
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省启用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采用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发放纸质注册证书。2019年1月1日后,仅采用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停发,已发的纸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今后办理初始、增项、重新、变更、延续等业务时均改发电子注册证书。
二、电子注册证书的办理
登录二级执业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选择“电子证照-照片上传”模块并上传2寸蓝底照片。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在注册成功后自动获取电子注册证书,已注册人员在照片上传后获取电子注册证书。
三、查询验证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核验电子注册证书实时信息:
1.登录“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注册二级建造师—证照查询”或“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人员注册服务平台—注册二级建造师—证照查询”();
2.关注“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安徽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微信公众号;
3.扫描电子注册证书二维码。
四、电子注册证书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安徽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办法》,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成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实名制、企业资质、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中应对核发的电子注册证书予以认可。
五、电子注册证书样式
查询和打印输出的电子注册证书采用PDF文件格式。
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过程中,企业、持证人员及管理部门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注册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0551-62999849(业务咨询)
0551-62871992、62871995、62871996(技术支持)
2018年11月27日